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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代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 周燕芳:加大食责险发展力度 健全

※发布时间:2019-3-20 6:35:2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报讯(记者 李茜)食品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社会和谐稳定和的基本保障,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一次会议上所作《工作报告》中强调,“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全”。

  全国代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认为,在职能转型的大背景下,综合运用保险等金融风控手段,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搭建让放心、企业、舒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一条多方共赢之。其中,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责险”),由保险公司参与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是保险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也是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对被保险企业来说,食责险有利于企业避免重大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危机,实现持续稳健经营。对消费者来说,有利于消费者及时有效得到赔偿,切实消费者权益。对来说,有利于减少参与责任风险事故善后的时间、人力和财力耗费,避免企业出事后由“纳税人埋单”,促进职能转变,有利于减轻压力,使摆脱事故的处理、减少财政负担,实现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对企业采用无责任制度,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增加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和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追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企业均应承担对最终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增加惩罚性赔偿,消费者除了获得实际损失赔偿外,法律还应增加食品企业对消费者的高额惩罚性赔偿,可以企业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基准。

  二是制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法律法规。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生产、经营类企业,行业协会以及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搭建面向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生产、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环节实行全过程,对化肥、农药、饲料、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食品标签等实行全方位的监管,避免任何重要环节的缺失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冲击,不让企业有心存侥幸的机会。目前上海市已在2015年颁布《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十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在生产(含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含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实施信息追溯管理,可以考虑逐步扩大覆盖的食品类别和环节,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可在部分省市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逐步在全国立法推广。

  三是加大食责险的强制力度。在食责险的覆盖范围方面,鉴于食品行业情况复杂,针对不同风险特征对象不宜按统一条款强制投保。可先从食品销售与餐饮服务企业开始强制投保试点,也可在婴幼儿食品、牛奶及基本食品的范围内进行优先试点。在食责险的强制力度方面,可以将相关中的“鼓励投保”改为“应当投保”,还可仿效交强险的做法,餐饮与食品消费企业必须从保险公司取得强制责任保险凭证,方可办理许可和年检手续,未投保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或个人不得进行食品经营。在食责险的投保安排方面,可以跟各类食品行业工会共同成立固定机构负责食责险的实务操作组织,包括制定统保方案、制定企业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细则、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认定及赔偿标准等。

  四是给予税收优惠,加大企业投保积极性。2018年10月31日,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将食责险保费也纳入企业税前扣除的范围,鼓励企业投保。任弼时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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