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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风险防控“四举措” 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17-10-5 5:16:4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华龙网9月28日13时50分讯,记者从綦江区文明办获悉,永城镇“四举措”加强小作坊及食品摊贩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集中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进行集中排查,并建立健全台账。

  二是约谈相关负责人,明确职责。监管部门约谈食品加工小作坊、摊点负责人,告知负责人必须依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质量安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切实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三是示范核查指导,规范经营。对符合《条例》的小作坊、摊贩依法进行备案登记;对健康状况不明、流动性较大且肆意逃避监管、屡次整改无效或无意整改而未达到备案管理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严格依法予以。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规范经营。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印发《食品经营守法告知书》《食品安全》等宣传资料,并进行现场指导宣传,规范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华龙网9月28日13时50分讯,记者从綦江区文明办获悉,永城镇“四举措”加强小作坊及食品摊贩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集中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进行集中排查,并建立健全台账。

  二是约谈相关负责人,明确职责。监管部门约谈食品加工小作坊、摊点负责人,告知负责人必须依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质量安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切实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三是示范核查指导,规范经营。对符合《条例》的小作坊、摊贩依法进行备案登记;对健康状况不明、流动性较大且肆意逃避监管、屡次整改无效或无意整改而未达到备案管理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严格依法予以。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规范经营。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印发《食品经营守法告知书》《食品安全》等宣传资料,并进行现场指导宣传,规范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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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饮食安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