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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6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主要内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6-22 10:01: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全面掌握我省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落实“四有两责”,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2016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食品添加剂等共31大类食品。

  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

  抽样重点是本省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抽样区域覆盖本省所有市、县(市、区)。抽样样品主要在经营环节购买;经营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

  每市(省直管县)餐饮食品全年抽检量不少于辖区内获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总量的20%。抽样重点为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获证企业、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检验项目重点法添加、致病菌等项目。

  每市(省直管县)食用农产品全年抽检量不少于240批次。抽样重点为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抽样对象为辖区内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检验。

  每县小作坊食品抽检全覆盖。抽样对象为辖区内获得许可(登记备案)的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重点加强对非法添加、致病菌等检验。

  每县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少于240批次。抽样对象为辖区内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的检验。

  每乡镇全年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不少于240批次。抽样对象为辖区内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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