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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食品进货 今后要看“电子一票通

※发布时间:2017-6-19 18:36:5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首席记者金奉乾)为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到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全链条可追溯监管,昨日,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细则》要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应全面建立电子进货台账,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加快建立和运用电子追溯平台。供货商不能提供“电子一票通”的,不得进货。

  《细则》,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销货台账,并向收货方出具“电子一票通”,做到货单同行、货单信息一致。大型商场和超市应当使用电子追溯平台,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信息管理工作。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应全面建立电子进货台账,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加快建立和运用电子追溯平台。供货商不能提供“电子一票通”的,不得进货。

  《细则》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电子巡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追溯责任和义务。生产经营者未尽到检查核对责任,备案证照失去法律效力,但仍在经营该证照所标明的食品,按照《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进行处理。在巡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录入、上传虚假信息,或有未备案食品的依法严肃查处。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未履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的,将按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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