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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食品安全制造者和者

※发布时间:2017-9-11 14:42: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金奉乾) 9月6日,甘肃省食安办、省委宣传部、省、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等10部门转发了国务院食安办等10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省食安办等10部门要求,凡没有事实根据或者缺乏科学依据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均可判定为食品安全;网站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实行全方位全流程把关,凡经权威部门认定的食品,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机关接到食品安全报案后,应当依法严厉惩处制造者和者。

  通知明确,要及时组织,涉及的当事企业是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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