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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吃螃蟹和柿子致一死一伤?

※发布时间:2019-3-23 14:52: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手纹乱扬子晚报网10月15日的消息称,盐城一对小姐妹吃柿子和螃蟹后致一死一伤,消息来自警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微博“平安盐都”当天通报称,该说法系调查初期群众反映,情况不实。

  扬子晚报报道,10月14日,网络热传盐城一对小姐妹吃了螃蟹和柿子致一死一伤。调查发现,此消息来源于盐城市盐都的一份信息快报。这份发布时间为10月13日的盐城市盐都信息快报(第156期)称,“10月11日晚,大冈镇勤嫁村二组赵某,3岁的小女儿和9岁的大女儿在食用螃蟹和柿子之体感到不适,因赵某在上海打工,两个小孩被孩子的爷爷送至大冈医院输液治疗,当天回家。12日,两个女孩病情加重,3岁女孩死亡并于13日凌晨被赵家人埋葬,9岁女孩被孩子爷爷直接送至盐城北三院抢救,目前9岁女孩已脱离生命,正在留院观察。”

  关于小女孩死因的说法也是一波三折,从警方信息快报中的“食用螃蟹和柿子”,到医院病历记录的“不洁食物”,再到家长认为的“医疗事故”,究竟哪个是“真凶”未有。

  对于警方提到的“食用螃蟹和柿子”的说法,孩子的父亲赵先生予以否认。他介绍,10月8日那天,孩子爷爷从酒店的确带了些螃蟹回家,但是当天就被孩子吃完了,“柿子在事后也吃了,并不是同一时间段。即便发生反应,也不应该是三四天后啊。”对于此事,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微博平安盐都15日再发通报称,网传小姐妹食用螃蟹和柿子体不适说法系调查初期群众反映,情况不实。死亡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目前,家长已经提请对女孩尸体进行医学鉴定。

  那么,该事件当中先后传出的“祸首”,“柿子+螃蟹”以及可能变质的春卷等,是否真的会呢?江苏省医结合医院急诊科刘克琴主任医师表示,柿子和螃蟹是广为流传的不能一起吃的食物,但是从食物本身来看,这两种食物并不会直接产生反应。如果说有什么危害的话,这两种食物都是大寒的食物,肠胃功能弱的话可能不能耐受,产生腹泻。另外螃蟹还要注意有没有污染,烹饪上有没有煮透,如果不干净的话,也容易发展成细菌感染,引起腹泻。“我们通常认为腹泻是个小问题,但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致命的。”刘克琴表示。

  每一道食材都有自己特有的功效,但有时不合适的食材搭配在一起吃的时候,功效就有可能变成病因,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食物相克。但是,实际上,目前关于食物相克,网上确实有不少广为流传的。

  比如,有人认为,海鲜遇柠檬或其他含维生素C的食物等同于砒霜,理由是虾等软壳类食物含有浓度较高的五钾砷化合物,与还原剂维生素C反应,转变为有毒的三价砷,这就是人们俗称的砒霜。而事实上,海产品砷含量很低,每一公斤海产品含砷量不到0.1毫克,而砒霜摄入达几十毫克才能中毒,这样计算起来每次摄入海产品的量必须达到几公斤甚至几十公斤,而且要吃够大量水果和蔬菜,并且在人体内得发生百分之百的反应,才能产生砒霜。类似的食物相克,还有香蕉和酸奶不能一起吃、黄瓜和西红柿不能混吃、菠菜和豆腐不能混吃等。

  不过,有些食物确实不能在一起吃。比如萝卜和水果同食,经代谢后体内会很快产生大量硫氢酸,甲状腺素的形成,并阻碍甲状腺对碘的摄取,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白酒和胡萝卜也不能同食用,因为胡萝卜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与酒精一起进入人体,就会在肝脏中产生毒素,从而损害肝脏功能。

  

关键词:柿子食材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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