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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明确对10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形举报进行励

※发布时间:2022-4-19 19:08:31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记者从9月2日下午省新闻办召开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励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明确对10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形的举报进行分级励,举报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励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适用于本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草、粮食和储备、、海关等部门,受理社会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励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了甘肃省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励范围、励条件和励程序等,了10类属于举报励范围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励应当同时具备的3个条件和遵循的5个原则以及8种不属于本办法励范围的情形。完善了励程序,细化励程序的启动、初审、认定、通知、复核、推背图原文励领取方式等内容。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举报励档案,依法举报人的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励办法》对符合10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形的举报,分为3个励等级。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罚没金额计算励金额,最低给予举报金500元励;受到刑事追责的,按照等级,给予不低于3万元励;举报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同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并明确加大对内部投诉举报人的和励力度,按照3个等级标准2倍计算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