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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桌、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始

※发布时间:2021-3-23 11:09: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春季开学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联合印发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各地要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在春季开学季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护机构(小饭桌)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各类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卫生健康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一查学校食堂加工和就餐场所的清洁、消毒是否到位,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洗消到位。二查是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制度,建立返岗员工健康记录,实行日查日测管理,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食堂员工上岗。三查是否实行米面粮油、肉及肉制品等大食品的公开招标、统一配送或集中定点采购;全省高校特别是在兰高校要积极通过农校对接平台采购食堂所需大食材,从源头把好食品安全关口。四查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证明资料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不采购使用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五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加工操作,工作时间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六查是否合理安排师生就餐,实行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扎堆就餐。七查是否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将餐饮浪费内容列入宣传教育内容,督促引导校园师生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八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问题及时有效处置。九查是否如实记载自查情况,积极整改落实,消除风险隐患。

  一要突出专项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信息公示、场所卫生、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原料贮存、加工制作、防尘防有害生物设施、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留样等重点项目。要严格执行五项: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学校食堂购进使用散装醋、散装酱油和麻籽油等不利于师生身体健康的食用油;严禁学校食堂餐饮具使用化学消毒。要着重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

  二要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各地要利用开学季加快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学校“明厨亮灶”设备正常使用并与“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对接。

  三要校园餐饮浪费行为。各地要按照《厉行节约餐饮浪费行为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管,将餐饮浪费纳入到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经营和服务全过程,大力宣传引导,师生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强化珍惜粮食意识,形成校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四要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通报、信息梦见自己杀人不见血共享和联动执法,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测力度,正确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重点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例调查,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协作配合和信息报送。各地门要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及考核,全面提升食堂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要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